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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4-07-19 17:15:38 文章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 1162

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区直社科普及基地、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重大问题,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共同设立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研究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

本项目由自治区社科联和自治区妇联联合发布,为省部级项目:

1.妇女和家庭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研究。

2.边境旗县少子化空心化问题调研与对策研究。

3.内蒙古地区适龄人员婚育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4.家校社三方联动构建反校园欺凌一体化保护机制的实践研究。

5.新质生产力视域下内蒙古妇女就业创业问题研究。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拟立项5项,均为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分两批拨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2022〕1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因工作需要,项目研究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不支持延期。

(三)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提交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和1篇2000—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

(四)项目主持人必须按照发布题目申报,不得自拟题目。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研究项目,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另1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六)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单位社科联和企业社科联等)、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所在单位是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单位。不在上述范围的,可经所在盟市社科联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4年7月19日至8月4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1),系统将于8月4日24: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申报题目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附件4)1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8月7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采取“1夹6”(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6份材料),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和各申报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ktsb2024*”;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可联系申报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

联 系 人 :张琦  铁璐

联系电话:0471—491062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