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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项目的通知

2024-08-13 17:27:32 文章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 2757

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区直社科普及基地、有关单位:

自治区社科联现就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本次申报不发布选题指南。项目主持人需紧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及实践要求,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申报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报内容以应用对策性研究为主,注重调查研究,有充分地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

(二)本次项目均为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必须同时完成方可结项。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完成时限为10个月左右,具体以立项合同书为准;决策咨询报告3000—4000字,完成时限截止2024年12月30日,需在《北疆智库》等供自治区或盟市领导参阅的内部刊物上发表。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三)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单位社科联和企业社科联等)、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所在单位是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单位。不在上述范围的,可经所在盟市社科联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4年8月14日至9月2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网址:http://111.56.142.52/sklweb/index.php)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1),系统将于9月2日24: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附件4)1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4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采取“1夹6”(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6份材料),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和各申报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ktsb2024*”;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

联 系 人:张琦  铁璐

联系电话:0471--491062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docx

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证活页.doc

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