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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区直社科普及基地、有关单位:
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常规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北疆文化专项、文艺评论专项选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向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围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开展应用对策性和基础理论研究。
(二)北疆文化专项。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充分挖掘我区的文化资源和历史史实,大力阐释内蒙古的精神特质,不断丰富北疆文化内涵,为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提供智力支持。
(三)文艺评论专项。围绕赓续中华文化血脉、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关注当代内蒙古文艺创作实践,开展辨析文艺思潮和现象的针对性研究。
选题后标注“自选角度”字样的,可按照选题指南所列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偏离选题导向,且题目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其余选题须按指南原题进行设计研究。
二、申报资格
(一)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单位社科联和企业社科联等)、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所在单位为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单位。不在上述范围的,可经所在盟市社科联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二)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重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一般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或同等研究能力。
(三)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主持人申报的一项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三、结项要求
本批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选题后标注结项形式的,须按要求结项,其余选题可自选一种或多种结项形式。
(一)重大项目结项形式为出版专著或研究报告。
1.以出版专著结项的,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20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正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转化应用。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4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正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
一般项目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或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县处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
2.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运用研究成果至少发表2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其中1篇须为项目主持人独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一般项目运用研究成果至少发表1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主持人以独作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及扩展版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3.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15万字、一般项目不低于8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三)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开出版专著应在显著位置标注。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10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系统将于2025年1月10日24: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附件5)1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1月14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采取“1夹6”(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6份材料),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五、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一)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及以上,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12个月左右,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18个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以专著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24个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和各申报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a123456”;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请联系申报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
联 系 人:铁璐
联系电话:0471-491062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
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docx
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项目论证活页.doc
5: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常规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