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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

2023-03-04 17:57:19 文章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 1891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有益探索,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层次和领域,不断筑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主基石。

一,坚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实现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关键。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例如,我们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顶层设计,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使之成为汇集、反映、表达、转达民意的主渠道。再如,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党中央先后印发一系列文件,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有力保障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不断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进一步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深化了民主内涵、提升了民主品质,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不仅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认识、总结我国人民政治参与实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等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优势。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人民参与公共政策决策的全过程,即在决策前、决策中与决策后都强调人民参与的重要性,原创性、独创性地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彼此贯通,形成全过程民主的完整链条,扩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民主形式更好结合起来,构建起覆盖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民、56个民族的民主体系,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超越了“一次性消费行为”般的民主游戏,使民主真正从价值理念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

三,实现了民主形式的丰富多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其实质就是在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要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持续深入的协商。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的内涵不断丰富发展、制度日益健全完善、实践更加广泛多层,使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过程更加顺畅、渠道更加多元。在主体上,从政党、政府、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到普通民众,参与的主体更具包容性和代表性;在过程上,协商民主坚持在决策之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广泛协商,并注重协商结果的落实和反馈;在制度上,中国共产党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保障了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协商民主坚持多元主体在多个环节有序开展协商,不断推动人民广泛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机制的形成,使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能够有效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克服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确保了人民群众最为广泛有序政治参与的实现。

四,保障了人民完整的参与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人民有没有广泛完整的政治参与实践,检验着民主的成色与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的政治参与实践在各层次、各领域有序展开,呈现出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从层次上看,各级各层都在积极探索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实践。党内民主生活会、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等构成了丰富的民主实践形式。在基层民主实践中,从城乡社区里的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基层民主实践形式蓬勃生长;从领域上看,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实践领域不单局限于某一方面,大到国家立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等,小到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都是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领域范围。从国家发展大事到社会治理难事再到百姓日常琐事的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实践,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聆听人民心声,有效保证了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实现了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局面。

总之,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之举。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上,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需求的新变化,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严文波,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