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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审议《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我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绍骋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学纪入手,做实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各项事业发展。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精准发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深学透,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深化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要在遵规守纪上搞变通、打折扣、耍小聪明。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领导责任扛起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要求,落实好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层层加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来源:《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