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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 2025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的通知

2025-02-11 14:56:01 文章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 3319

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社科联工作安排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

(一)重点项目

1.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的相关解读性读物;(书名自拟)

2.围绕“六个工程”标志性成果的相关普及读物;(书名自拟)

3.围绕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的研究阐释和普及读物。(书名自拟)

(二)一般项目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讲好“大思政课”宣讲阐释研究;

2.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讲阐释研究;

3.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用的宣讲阐释研究;

4.运用人工智能和文艺形式提升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有承担、完成项目能力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项目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实际主持项目。

(二)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是项目的组织申报单位。不在上述范围的,可经所在盟市社科联申报。区直单位直接向自治区社科联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三)按照选题方向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相关内容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突出创新性和大众普及价值。

(四)重点项目申报为社科普及原创著作、编著作品,待出版和已完成书稿优先考虑;一般项目申报为社科普及研究阐释、宣讲文章。

三、资助金额和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以正规出版物为结项形式,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封面及扉页左上角标注统一标识及文字。

(二)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以评审通过的研究报告、专报、宣讲阐释文章为结项形式,字数不少于1.5万字,获得盟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县处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呈送时,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结项成果由自治区社科联向盟市社科联、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发布,运用于大众宣传普及。

(三)完成时限。重点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0日。一般项目截至2025年8月30日。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社会科学普及专项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0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系统将于2025年3月10日17: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附件4)1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社科普及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选择所属单位后自行登录注册,申报后等待申报单位管理员初审通过。

(二)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申报人在项目申报时,点选“社科普及专项——2025年度”,其他按照使用手册相关要求填写即可;单位管理员在立项管理填报时,选择项目列表中的“社科普及专项——2025年度”,其他按照使用手册相关要求操作即可)。

(三)为全面了解申报项目基础情况,为评审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项目申报要求在论证活页后附上书籍已完成书稿,拼接为同一个文档,并以PDF格式进行提交(系统只允许上传一个PDF)。

联系人:韩伟林   联系电话:0471-4966044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社科普及部205室  韩伟林(收)

 附件:1.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项目申报).docx

            2.2025年度社科普及专项申请书.doc

            3.2025年度社科普及专项论证活页.doc

            4.2025年度社科普及专项汇总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2月10日